(2019年第12期)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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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现对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盘锦市双台子区霍家长寿老妈串串香店采购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锦市双台子区霍家长寿老妈串串香店采购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实测值512mg/kg,标准指标≤100 mg/kg,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盘锦市双台子区霍家长寿老妈串串香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油条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经查,该店在进货过程中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行政处罚。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批次油条的加工方盘锦市兴隆台区壹年肆季面食部已另案处理,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盘锦市双台子区霍家长寿老妈串串香店于2019年7月8日从盘锦市兴隆台区壹年肆季面食部(经营者赵亮)购进该面食部当日加工制作的油条1kg,切段后插签,用于消费者吃火锅时作为食品原料食用。在食品安全监督抽验中,该批次油条被抽检0.5kg,其余0.5kg已被到该店就餐的消费者食用,但该店不能确定具体是哪些消费者食用了该批次油条。经对壹年肆季面食部负责人和加工师傅进行询问,均承认油条为壹年肆季面食部加工制作,并承认加工油条时没有注意到使用的速发中原油炸专用复配膨松剂的包装袋背面最上边有“主要产品有:无铝泡打粉、无铝油条精、无铝膨松剂、无铝酥脆剂”等字样,以为是无铝的食品添加剂,没有控制好加入的量。盘锦市双台子区霍家长寿老妈串串香店承诺在以后的经营中,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积极整改,加强管理,做到守法经营,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经营食品,杜绝不合格食品在我店产生。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结果合格。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