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2期)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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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9年第29期),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企业、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盘锦市双台子区赵氏鸭掌烧烤店经营的酱鸭胗、酱鸭脖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锦市双台子区赵氏鸭掌烧烤店经营的酱鸭胗、酱鸭脖,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检验结果分别为75mg/kg和58mg/kg,标准要求不得使用,不符合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0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盘锦市双台子区赵氏鸭掌烧烤店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暂停销售同种产品。企业已按要求暂停销售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
二、盘山县吴家镇武济塘估鸭货店生产经营的香辣鸭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山县吴家镇武济塘估鸭货店生产经营的香辣鸭头,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验结果50 mg/kg,标准要求≤30 mg/kg,不符合GB2760-2014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盘山县吴家镇武济塘估鸭货店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同种产品。企业已按要求暂停生产销售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 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