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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柔性执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0-13 浏览次数:85

典型案例一:

【基本案情】2023年3月13日,本局接到举报,大洼区XX农产品批发处在拼多多网络店铺销售的XXX”细玉米面,产品标签营养成分表标注蛋白质含量为每100克含有8.3克,且蛋白质的营养素参考值(NRV)标记24%,(实际应标注14%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细玉米面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的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柔性执法裁量使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市场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和改正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法定减轻处罚情形的。最终,办案机构作出了轻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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