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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锦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通过省级评审验收

    12月24日,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审组反馈省级评审验收结果:经过严格评审,盘锦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100.94分通过省级验收。标志着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取得了阶段成果,为2022年接受国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依盘锦市政府申请,11月30日至12月3日,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委托,省食安办组织省市相关部门执法人员、食品安全领域专家以及第三方评价机构专业人员,按照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的相关规定,对盘锦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了省级现场评审验收。评审期间,全面审查了创建工作材料,随机抽取了盘锦市本级及所辖全部县(市)区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基层人民政府以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共计339个点位开展明查和暗访,并随机抽取80人进行创建工作知晓率的调查。经评审组综合评议,盘锦市创建工作最终得分100.94分,通过省级现场评审;其中明查关键项指标和基础项指标得分96.11分(总分100分),加分项得分4.83分(总分22分),未触发否决项。

    评审验收反馈会议在市人民会堂召开,省食安办副主任、省评审组组长、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刘升、省评审组副组长、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处处长王方到会,王方代表省食安办向盘锦市反馈评审验收结果,刘升现场讲话。盘锦市食安委副主任、市委常委、副市长郑玉琪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陈飞主持。出席会议的还有市食安办主任、副主任,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区食安办主任,市陪检组各组组长。

    在评审验收反馈会议上,省食安委对盘锦市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创建工作提出了宝贵建议。市政府就落实省食安委反馈意见、对存在的不足进行整改和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做出部署。我市将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水平和治理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保障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以实际行动和更加富有成效的创建成果,迎接2022年国家评审组的验收,向人民群众交上满意的创建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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