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满意度提升户外广告牌宣传活动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发布日期: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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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满意度提升户外广告牌宣传活动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满意度提升户外广告牌宣传活动项目
预算:11万元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整体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不得串通投标,应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4.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具备下列条件(投标时供应商要把以下要件的复印件加盖清晰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经营本项目的资格)。
2)税务登记证。
3)企业代码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亲自投标)、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投标的,还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及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
6)投标文件中有需求的地方必须加盖红色电子公章和签字,否则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7)此项目不需要现场踏勘。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9日10:45 (北京时间)。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前20分钟内到开标现场签到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10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采购会议。
四、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409室)。
联系人:韩万兴
联系电话:2269010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9日
附件
明 细 表
项目名称 | 项目需求 | 产品需求 | 数量 |
户外大型广告牌宣传 | 户外醒目位置大型广告牌 | 广告牌不少于1.8米*10米,中标方负责沟通安装地点(包括一年使用费),并负责安装 | 3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