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8期)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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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转移地方)2019年总局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企业。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企业,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盘锦市兴隆台区薛记大碱馒头店经营的黑面馒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锦市兴隆台区薛记大碱馒头店经营的黑面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检验结果0.132g/kg,标准要求不得检出,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盘锦市兴隆台区薛记大碱馒头店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暂停经营同种产品。企业已按要求暂停经营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
二、盘锦辽东湾新区玉盛香糕点屋生产的戚风蛋糕和无水蛋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锦辽东湾新区玉盛香糕点屋生产的戚风蛋糕和无水蛋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实测值分别为1.91g/kg和1.13g/kg,标准指标≤0.5g/kg,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盘锦辽东湾新区玉盛香糕点屋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同种产品。企业已按要求暂停生产销售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
三、大洼区新立镇海波早餐经营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转移地方)2019年总局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大洼区新立镇海波早餐经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实测值1.12x103 mg/kg,标准指标≤100 mg/kg,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洼区新立镇海波早餐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暂停经营同种产品。企业已按要求暂停经营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