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和制止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搞不当营商活动暨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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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有关要求,切实推动社会各界自觉抵制借主题教育名义搞不当营商活动,有效防范和制止各类市场经营者不正当经营行为,自2019年8月至12月,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此次执法行动,重点围绕互联网、医药、保健食品等行业和领域,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反应强烈的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商业混淆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防范和制止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搞不当营商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巩固扩大“百日行动”成果,有效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三、重点查处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在互联网领域中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四、重点查处医药购销、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五、有效规范和重点查处商业诋毁违法行为。
六、切实引导企业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重点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要增强自身产权保护意识,发现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要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纠正在经营过程中自身存在的违法行为,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借主题教育搞不正当营商活动、商业贿赂、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努力开创和谐共治、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举报电话:0427-2269112
举报邮箱:pjscjjjzk@126.com
举报地址: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58号)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