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3期)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7-25
- 浏览次数:206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9年第30期),涉及我市2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盘锦市兴隆台区老哈红肠二姐熟食店经营的酱猪蹄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锦市兴隆台区老哈红肠二姐熟食店经营的酱猪蹄,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检验结果54mg/kg,标准要求不得使用,不符合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0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盘锦市兴隆台区老哈红肠二姐熟食店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暂停销售同种产品。企业已按要求暂停销售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
二、盘锦市兴隆台区京京麻辣鸭脖经销店经营的鸭胗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锦市兴隆台区京京麻辣鸭脖经销店加工的鸭胗,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验结果45mg/kg,标准要求不得使用,不符合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0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盘锦市兴隆台区京京麻辣鸭脖经销店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同种产品。企业已按要求暂停销售同种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 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