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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9浏览次数:22

中禹天途(辽宁)科技有限公司等428户企业:

本局于2026年9月28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容是:你单位涉嫌连续6个月以上自行停业且未办理相关手续,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

联系人:荣桂海   杨学智  联系电话:0427-8111713

联系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45号

 

附件:中禹天途(辽宁)科技有限公司等428户企业名单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