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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相关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9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一) 利用行政影响力或者自身优势地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会员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等收费活动的情况。借政府委托、授权事项或与行政机关联合发文, 暗示不参加影响审批、监管、评优;以行业垄断、标准制定、准入推荐等话语权,明示或暗示“不缴费不认可资质、不提供行业服务”。

(二) 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对会费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费的情况。收取会费、培训费后,未提供约定服务(如无培训课件、无会议材料、无咨询响应、无行业数据),服务质量缩水(如培训时间短、无专家授课)。

(三) 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或者收取管理费、赞助费的情况。行业协会商会与分支(代表)机构同时向同-会员收取会费;分支(代表)机构擅自制定会费标准、单独收费。

(四) 将自身业务活动委托其他单位承办或者协办,并向承办方或者协办方收费的情况。将自身职责内的会议、培训、展会、评审等活动委托第三方承办或协办,并向承办方或协办方收取“授权费、冠名费、分成款”等。

三、征集方式

(一)举报电话:12315。

(二)网络渠道:登录全国12315平台,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平台提交线索(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

(三)来信地址: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58号)。

四、注意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客观、如实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材料通常包括: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实名举报的,提供举报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