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
〔同意公开〕
盘市监〔2026〕28号
签发人:魏旭阳
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关于防范预付费违约
风险提升城市居民消费能级的
提案(第105号)的答复
王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范预付费违约风险提升城市居民消费能级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预付式消费的关心与支持。您的提案反映并深入分析了当前预付式消费领域存在的违约风险高、消费者维权难、社会共治合力不足等突出问题,且提出了极具建设性的对策建议。我局对此高度重视,认为提案内容切中要害,对我市加强预付式消费监管、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经认真研究,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现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二、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强化消费教育引导,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我们坚持预防为主,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预付式消费警示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谨慎办卡,注意核实商家资质、保留消费凭证,不断提升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大对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整治工作。注重加强对网络媒体、电视台、广播电台的监管监测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同时,结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以预付费为名的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您的建议为我们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将积极采纳,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持续提升预付式消费监管效能。
(一)积极推动地方立法。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加快预付式消费地方性法规的出台进程。建议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完善预付式消费准入制度、预付资金第三方存管或风险保证金制度,从源头上降低经营者“跑路”风险,确保消费者资金安全。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杨荣宝
联系电话:15942781511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