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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关于优化我市摩托车交管治理守护骑手与市民城市道路安全的提案》(第9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8-06 浏览次数:99次

〔A1〕

〔同意公开〕

 

 

 

盘市监〔2026〕11号                                 签发人:魏旭阳

 

 

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关于优化我市摩托车

交管治理守护骑手与市民城市道路安全

的提案》(第97号)的答复

 

李泓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优化我市摩托车交管治理守护骑手与市民城市道路安全的提案》的提案收悉,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现就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工作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非标车辆销售、源头管控不严等问题,给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为从源头遏制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切实守护骑手及市民出行安全,我局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聚焦电动自行车销售流通关键环节,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全方位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秩序。

一、摸清经营底数,建立全域台账管理体系

为实现精准化、全覆盖监管,我局对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主体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全面梳理辖区经营点位、资质信息、销售品类等核心内容,建立全市197家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一户一档”动态管理台账,彻底摸清我市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业底数,厘清监管清单、明确监管重点,为常态化排查、精准化治理奠定坚实基础。

二、落实“三查”制度,筑牢销售源头安全防线

全面落实市场监管“三查”制度,年初即部署启动全市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自查工作,全面压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经营单位自查标准和重点内容,督促所有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重点核查上游生产厂家生产许可、3C认证等法定资质材料,规范完善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确保每一台在售车辆来源可溯、资质合规、质量可控。同时,要求经营单位如实、详细登记进销货信息,杜绝销售无资质、非标、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前,全市197家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已全部完成自主自查工作,基层辖区监管部门同步开展网上全覆盖核查工作,整体核查进度达70%。针对核查中发现台账不规范、资质留存不全、进货查验不严等问题的经营主体,我局将逐一对标建立问题清单,开展专项入户复查整改,确保隐患闭环清零。

三、强化抽检执法,保持常态化严管高压态势

我局坚持预防为主、监管为重,将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管纳入年度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重点计划,每年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流通领域监督抽查,随机抽取在售样品开展质量检测,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改装拼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对抽检不合格、核查确认违法的经营企业,依法启动立案调查程序,从严落实行政处罚、整改督办等措施。同时,严格落实抽检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在官方数据平台公示抽检结果、违法案件处置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常态化抽检、刚性化执法,有效震慑违法经营行为,规范行业经营秩序。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积极联动交管等部门,严格落实您的提案建议,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销售领域专项整治。一是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加密日常巡查频次,紧盯问题点位、薄弱环节,实现销售网点监管常态化、长效化。二是狠抓问题整改闭环,对核查发现的问题企业逐户上门督导,限期整改、回头复查,杜绝隐患反弹。三是持续加大抽检执法力度,严查非标销售、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不断净化市场环境,从源头守住道路交通安全底线,全力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助力全市道路交通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李海东

联系电话:15142704271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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