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
〔同意公开〕
盘市监〔2025〕17号 签发人:魏旭阳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提案》
(第172号)的答复
王继权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您分析的问题和提出的具体建议,结合我局职能,具体作出如下答复:
一、充分发挥市食安委统筹协调职能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市食安委由邢鹏市长任主任,胡振乾副市长、王冰秘书长任副主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共28家市直单位。二是,形成工作合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工作格局。2025年1月2日,市食安委已经召开第1次全体会议,预计近期将召开第2次全体会议。三是,及时向上汇报。每年12月5日前,形成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报告,上报省委省政府。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2025年,全市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抽检资金520万元,国家转移支付资金投入73.7万元,全市计划完成食品抽检5331批次,其中,国抽食品监督抽检287批次,国抽风险监测抽检44批次,市县级食品监督抽检3100批次,市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1800批次,市县级“你点我检”任务100批次。涵盖39个食品大类、277个食品品种、361个食品细类。截至目前,共完成监督抽检1917余批次,已出不合格报告22批次。对于检出不合格的食品,全部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并陆续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三、全力构建农产品追溯体系
以“食安辽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试点为依托,针对各类农产品生产主体及从业者,开展多场全面培训,通过多样方式讲解系统操作与建设追溯体系的重要意义,提升其参与积极性与操作能力。工作人员深入农产品生产一线,从投入品使用到收获加工等全生产流程,指导生产主体如实、准确录入信息,实现全链条信息可追溯。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督检查,重点查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比对其与追溯系统信息的一致性,倒逼农产品生产主体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制度。对问题主体,先耐心指导并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严肃处理,以严格监管推动追溯体系有效落实。
四、助力品牌提升
组织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用标企业参加专交会、辽宁省地理标志宣传推介活动,充分宣传我市地理标志产品。积极引导食品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申报市长质量奖,培育市场认可度高的食品品牌申报“辽宁优品”质量品牌,提升我市食品品牌的竞争力。目前我市益海嘉里(盘锦)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盘锦宋大房食品有限公司、盘锦光合蟹业有限公司、辽宁吴大嫂食品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获得市长质量奖,盘锦农发集团“红海滩1号”盘锦大米及鼎翔米业“粳冠”大米被授予我省首批“辽宁优品”品牌。
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根据您的提案,有针对性的开展了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也请您一如既往的关注我们,提醒我们,帮助我们,谢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联系人:宋继峰
联系电话:15942781355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