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形成2025年度一般监管领域、重点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二、结构及内容
《计划》分为严格按照计划和规定开展执法检查、持续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全过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行政执法检查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4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严格按照计划和规定开展执法检查。明确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全部纳入“辽宁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管理,一律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最大程度降低检查频次,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未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同意,不得进行执法检查,企业有权拒绝检查。
第二部分,持续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明确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行政执法检查中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对执法检查信息的归集和运用。。
第三部分,全过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中,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将精准普法融入执法检查全过程,认真阐释说明执法检查的目的、内容、方法,避免造成误解。
第四部分,做好行政执法检查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全面加强行政执法检查档案的管理工作,推进行政执法检查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解读部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韩万兴
解读电话:2269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