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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转供电主体电费收取情况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确保转供电价格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的电费负担,近期,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对部分转供电主体电费收取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对盘锦东方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盘锦科来华置业有限公司等多家转供电主体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中发现有转供电主体存在对政策理解不够、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国家降低电价退还给转供电主体的电费未及时退还给终端用户。截至目前,已对1家转供电主体立案调查。在执法检查的同时,加大对转供电主体价格法律法规、电价降价政策和降价政策传导时限规定的宣传力度,督促转供电主体知晓、执行降价政策。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查处不执行目录电价、不执行降低电价措施的转供电主体,确保电费降价红利惠及更多终端用户,切实减轻企业的电价负担,持续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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