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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美团商户食品卫生监管的提案》(第146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1-11-26 浏览次数:840

尊敬的白晓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美团商户食品卫生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相关监管制度

目前,国家总局已经出台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作出规定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填补了之前网络订餐法律法规的空白。明确网络订餐交易平台应取得合法资质,建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现场核实入网餐饮单位经营资格,建立信息档案,签订合同(协议);网站上公示餐饮单位相关信息,并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证照地址、经营项目、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等信息进行现场核实,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相关证照、资料真实有效。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对记录不良的餐饮单位停止服务或发布警示信息;对市场监管局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建立线上线下长效监管机制。同时对供餐餐饮单位的资质、人员、送餐品种、订餐时间和送餐容器作出具体规定。

二、开展网络订餐“净网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订餐服务活动,确保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网络订餐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截至7月底,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共监督检查网络订餐餐饮单位2699户,全部持证经营,发现问题限期责令整改175户,整改验收到位173户,立案查处2 件。

(一)全面检查,线上与线下监管同步。根据各个平台上报的网络餐饮单位名单,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对名单进行全面梳理,逐家进行排查核实,一旦发现无证经营或者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坚决进行处罚或取缔,并第一时间通知网络订餐平台进行下线处理,同时对有证的单位进行整治和规范,迅速组织食品安全定性抽检和监督性抽检,确保供餐食品安全。

(二)明确责任,约谈与检查同步。市市场监管局专门召集饿了么、美团外卖2家第三方平台进行集中约谈,对网络供餐食品安全风险、相关规定,以及如何与监管部门线上线下合力规范我市网络供餐行业,保障供餐安全进行讲解。与订餐平台签订承诺书,要求平台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对供餐单位逐一进行核实并开展证照信息公示。

(三)分类管理,监管与服务同步。对具备网络订餐经营

和配送条件的,督促餐饮单位及时完善网络信息公示;对不具备网络订餐条件的,下发文书限期整改,督促其整改落实。对无证无照或核实后不具备网络订餐服务条件的餐饮单位,督促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立即停止该单位的网络订餐线上交易;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查处或取缔。

三、社会共治,建立长效机制

(一)建立网络订餐数据库,实施动态监管。省市场监管局建立全省网络餐饮单位数据库,每隔一季度和各订餐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强化线下监管力度,对无证无照、证照过期、经营不规范的订餐单位进行下线处理,杜绝无证照、食品安全不达标的订餐单位进行网络供餐。建立网络订餐“黑名单制度”,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倒逼订餐平台和网络餐饮单位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强化沟通协作,落实平台主体责任。要求各大网络订餐平台切实履行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入网餐饮单位的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审核,建立登记档案,定期核实更新,并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在平台上公示入网餐饮单位的相关信息供消费者查询,有效处理网络订餐投诉。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健康饮食知识等宣传,加强社会正面舆论引导,向学生、百姓等不同人群宣传餐饮服务安全知识,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同时,鼓励群众和订餐行业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形成社会共治合力挤压“黑外卖”的空间。

(四)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播出网络订餐经营者加工制作菜肴的实时视频,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利用手机APP查询加工制作现场,接受消费者监督,建立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

网络订餐作为互联网新兴的餐饮业态,正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配套法规以及监管制度尚待成熟,现阶段呈现了诸多不规范行为,带来了食品安全隐患。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不断建立健全网络订餐行业监管体系,强化平台以及入网餐饮单位线上线下的监督管理,结合开展的网络订餐“净网”和小餐饮无证无照专项行动,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专项检查,对不符合送餐条件,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坚决进行取缔,强化整治后复查和全面检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并积极探索以责任落实为核心的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检查成果,促进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严格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网络订餐环境,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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