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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第87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1-11-26 浏览次数:895

马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全社会的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重点“民生工程”。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从2017年我市就提请参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经过层层审批,最终被纳入全国第三批参创城市,2020年高分通过通过省级验收,2022年将接受国家考核验收。在开展创建活动的同时,按照省局工作部署,从2019年至今,我市持续三年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从2010年至2020年,我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较为突出,一直以来在全省排名持续一档。针对您的建议我局具体开展的工作如下:

一、宣传培训并举,提升安全责任意识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盘锦日报开设“食安盘锦”专栏,2020年全年共刊发29期;“食品安全宣传月”期间刊发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版5版。2020年全年盘锦日报、辽河晚报、盘锦电视台(盘锦新闻)等市级媒体共报道食品安全相关新闻100余篇次。盘锦市人民政府网站采用食品安全相关信息10篇次。“食安辽宁”栏目于2020年专程来盘专题采访食品安全建设工作,并在辽宁卫视进行专题报道。中国食品安全网、中国消费网2020年报道盘锦市食品安全相关新闻信息2篇。“3.15”期间,结合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全市分散设置普法宣传点32个,同步开展形式多样宣传纪念活动。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基层所均设置宣传点,共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2000余册。依托全市70个科普宣传站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全年向科普宣传站发放《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手册》7000册、《盘锦市民食品安全手册》600册、《保健食品科普知识与消费提示》1000册、《食品安全宣传光盘》70张。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商超五进”活动。在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公众号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网络新兴媒体多元化立体宣传,公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明显提升。

(二)开展培训。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宣传培训工作,每年年初都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并投入专项保障经费。一是组织全市食品安全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集中业务培训。 4月26日至28日,共有180名食品安全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参加,其中包括新增加的22名食品安全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培训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食品销售基本概念”“进口冷链食品管控要求”等内容,旨在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推进我市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发展,不断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开展食品生产监管员和企业质量负责人网络培训。2020年6月12日,组织全市76名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和9家白酒生产企业、15家肉制品生产企业、8家固体饮料生产企业的质量负责人参加了由省市场监管局开设的网络直播培训。邀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两位多年从事审查和检验工作的资深专家进行网络授课,主要讲解肉制品使用食品添加剂相关标准规定和肉制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要点,白酒塑化剂相关标准规定,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产品标签标注要求等内容。网络培训结束之后还对基层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和白酒、肉制品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进行了统一考试。三是依托食安员抽考平台组织网络学习抽考。我局每年利用食安员抽考平台,对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至少1次的食品相关产品标准、法律法规等抽查考试,抽考合格率达到100%,通过考试提升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突出重点环节,加大打击力度

(一)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我市从2019年开始,持续三年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已将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和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列为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五大行动”的前两项;2020年11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供销合作总社六部门又联合下发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省及我市也相继发文,开展连续三年的整治行动,重点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的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五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集散地)为重点对象,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进口冷冻食品为重点品类,紧紧围绕假冒、“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实施重点检查,要对辖区内各类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检查。目前,这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并取得成效。

(二)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治理工作。近年来,我市“无传销市”建设工作成绩显著。一是打传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牢牢抓住社区(村)社会基础元素,发挥前沿优势,积极构建“防、控、堵”源头治理体系,长效监管机制日趋巩固。设置打传监督岗、监督举报电话、打传联络宣传员、自愿巡查监督员和流动人口台账。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组织协调、互动联防等“六项工作机制”。二是打传社会舆论氛围浓厚。开展大型宣传活动,设立打传宣传专区,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开展宣讲禁传知识进街道、进社区、进村屯活动,预防传销觉悟深入千家万户。联合开展“远离传销、珍爱学业、共建和谐校园”系列宣传月活动,斩断伸向校园的传销“黑手”,保护校园一方净土。三是“双创”工作扎实开展。壮大打击传销义务监督员队伍,建立综合治理机制。积极发动社区老党员、老干部和热心群众参与日常监督。指导网络平台企业强化自我管理,落实网络平台管理制度。对网管员识别、防范传销知识进行培训和考试。近两年,我市“双创”工作均获得高分成绩。四是形成打击传销高压态势。严抓社区、村屯等传销重点区域,严肃处理“善心汇”、“云联惠”等遗留问题;建立完善打传协作机制,及时预防、查处涉藏涉疆传销案件漏点;组织大规模排查,调查处理涉传企业。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公安、通信、金融监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区域协作与执法衔接,形成畅通高效的执法合力。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传销”和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义从事传销”等专项整治行动。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等成员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了长效机制建设,相互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

三、健全社会监督,营造参与氛围

(一)建立了科普宣传站。截至目前,依托社区、街道全市共建立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70个,其中盘山县8个、大洼区10个,兴隆台区35个、双台子区17个。积极推进科普宣传站“五有”“四好”建设,即有统一的标识牌、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固定的工作人员、有播放资料的设施设备、有详细的工作档案和讲座组织好、资料发放好、志愿结对好、宣传联动好。科普宣传站在每年“食品安全宣传月”、“安全用药月”及 食品药品监管重大活动期间,围绕主题进行联动宣传,充分运用社区广播、流动字幕屏等多种形式,开展富有特色、贴近居民群众、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建立职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从市场监管人员、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工作优秀的食品安全协管员等相关人员中,按照个人申报、初选、拟聘任、培训、考核等程序,选拔组建食品生产检查员队伍。对食品生产检查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不断推进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发展,使食品生产检查员熟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监管要求和检查流程,有能力在检查过程中按照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的要求对各环节开展有效监管,在监督检查中能发现企业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三)建立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在街道办事处、社区聘用食品安全协管员,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机制,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2020年11月份,市食安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活动,由食品安全专家现场授课,全市来自各社区、村屯的近400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参加培训。

(四)建立“反坑老联盟”志愿者队伍。针对“坑老乱象”探索社会共治新机制,推动老年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有效打市场违规销售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发挥“坑老乱象”社会共治作用, 2021年3·15以来,积极招募维权志愿者,建立志愿者微信群,开展维权志愿者培训,让经过培训的志愿者有能力通过消费调查主动发现案件线索和有效证据采集,发动志愿者广泛收集案件线索,组织开展“反坑老联盟”专项行动,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各自职能发挥打击老年消费市场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主力军作用,互相协作,联合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依法查办老年消费市场违法违规案件。

(五)建立“吹哨人”制度。2020年9月制定出台了《盘锦市食品生产环节“吹哨人”制度》。允许公众匿名举报食品生产环节违法行为,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内部职工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食品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同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举报人信息保密制度。同时印制《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履行内部监督责任告知书》,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小作坊进行广泛张贴,做到宣传全覆盖,推动“吹哨人”制度落地,吹响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号角。

(六)探索建立《鼓励举报“黑作坊”、“黑窝点”》措施。以乡镇街道科普宣传站为基础,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和网格员作用,挂牌建立消费者维权站,常态化招募食品安全监督志愿者,组建志愿者队伍。通过招募食品安全监督“志愿者”或培养“吹哨人”、“举报人”、培训、受理投诉举报,指导帮助消费者维权。对于公开招募的食品安全监督志愿者队伍进行培训,要充分发挥科普宣传站作用,通过集中或网络授课等形式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志愿者队伍的教育培训,课程要以主动发现案件线索和有效证据采集为重点。根据举报人意愿实行“一对一”管理,对举报人有关情况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落实资金奖励政策。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涉案金额较大或影响恶劣的案件,要移交或联合公安部门进行查处,加大涉案人刑事惩戒力度。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食品安全关系到百姓的身体健康,备受百姓关注,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民心工程,任重而道远,需要长期的努力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作为监管部门,我们将继续努力,尽职尽责的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好,让社会满意,让百姓放心,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您多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建议。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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