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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市市场监管局以“三强化、三落实” 严把进口化妆品质量安全关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严厉打击化妆品经营、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近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进口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我市化妆品经营秩序,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强化指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执法即普法”,将普法宣传融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印制《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手册2000余册,在检查过程中进行发放和现场普法;指导化妆品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建立健全化妆品购销查验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查验购进的产品是否已注册或备案、按照产品说明要求进行陈列、储存,定期检查产品质量和有效期,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宣传,落实安全意识。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监督抽检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化妆品经营者开展法律法规宣贯。督促企业对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加强化妆品经营管理。通过微信群、网站、化妆品宣传周活动等渠道向消费者宣传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印发《致广大化妆品经营者的一封信》,明确“七严禁”行为,进一步增强经营者守法意识和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及维权意识。

    强化检查,落实监管责任。以母婴用品专卖店、商超、化妆品专营店、美容美发机构和化妆品网络经营者等为重点场所,重点检查化妆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化妆品标识标签是否齐全、产品保质期等内容,严厉查处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标识、经营过期化妆品、经营无进口注册证或者备案号产品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抽检化妆品80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立案查处化妆品经营违法违规案件8件,扣押不合格化妆品327瓶,罚款5.4万元。

    通过宣传引导和加强监管,我市化妆品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经营者守法意识、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逐渐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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