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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锦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 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增强警示教育的实效性和震慑力,盘锦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刚性推动广告主、广告经营单位自觉落实主体责任。

     

    案例一、辽宁全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辽宁全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宣传单和室内展板的形式发布广告,内容含有“3天记会3年单词,7天提升英语成绩”“万邦教育,5天学会初中所有单词,3天记会3年单词”等用语。当事人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广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做出如下处罚:1.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处罚款人民币3184元。

     

    案例二、盘锦市兴隆台区老贾家熬鱼馆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0年4月份起,盘锦市兴隆台区老贾家熬鱼馆从盘锦

    诺亚水产有限公司购进“清江鱼”,当事人为更好销售,故意将“清江鱼”标注“乌江鱼”售卖。制作宣传板,宣传“江鱼类,乌江鱼35/斤,会员价30元/斤”“极品鲜鱼锅,马哈2斤,嘎鱼2斤,乌江2.5斤”等内容,宣传板制作费用14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做出如下处罚:1、责令停止发布广告;2、处广告费用四倍罚款560元。

     

    案例三、盘锦市双台子区凡府地中医诊所发布违法广告案

    盘锦市双台子区凡府地中医诊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诊所简介”中描述有“门诊主要诊治白血病、肿瘤、肝病、糖尿病、痛风、戒毒、牛皮癣、白癜风等各种疑难杂症,主治医师凡府地,主任级医师,生于中医世家,从医二十余载,曾受邀到人民大会堂参加全国性医疗会议,受到党中央领导的接见,荣获国家颁发的荣誉十余项。现拥有血液病(白血病)、肿瘤、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众多疑难杂症专利十余项,采用传统的纯中医治疗,运用其丰富的临床经验辩证施治,治愈众受病痛折磨的患者。治疗过程中无任何毒副作用,治疗效果高达80%以上,拥有众多的成功案例”广告语,同时在“成功案例”一栏中发布了4名患者病例信息图案广告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二)项、(四)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十四)项做出处罚如下:1、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2、处以广告费用二倍罚款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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