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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案》(第198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8-07 浏览次数:84次

〔A1〕

〔同意公开〕

 

 

 

盘市监〔2026〕21号                                  签发人:魏旭阳

 

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强食品安全

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提案》(第198号)的答复

 

孙艳提案者: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根据您分析的问题和提出的具体建议,结合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教育和民政等部门职能具体作出如下答复:

一、关于强化源头治理,筑牢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方面

(一)标准化引领打造农业特色品牌。市市场监管局坚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标准引领、质量至上,牵头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8个部门,挖掘本地特色产品资源,分类建立“辽宁优品”培育库,指导、推荐我市优势明显、特色显著、资源禀赋好、市场认可度高的产品申报“辽宁优品”。目前,我市粳冠玉粳香盘锦大米、盘粮红海滩1号盘锦大米、蟹稻家甄选河蟹以及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景区服务等4个产品获得“辽宁优品”。今年,盘锦菜根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盘锦碱地柿子”入围“辽宁优品”评价名单,市市场监管局指导企业形成体现“先进性”指标的《红滩绿苇甄选盘锦碱地柿子》标准。推进鑫叶农业制定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国家级“辽宁盘锦碱地柿子工厂化生产标准化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工作模式。

(二)开展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策”专项治理。为持续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隐患,市农业农村部门自2025年起在全域部署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重点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策”攻坚管控要求。通过建立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化档案、公开生产环节质量安全风险分级信息、健全多层级包保责任制、按品类精准分类施策、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强化警示震慑等举措,从严抓实农产品生产源头闭环治理。结合本市种养殖生产现状,目前已筛选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共计12类重点食用农产品纳入“一品一策”专项治理清单,各项管控措施落地见效,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关于完善监管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方面

(一)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市已有11个市场监管所通过星级市场监管所验收(五星市场监管所1个、四星市场监管所3个、三星市场监管所7个);31个市场监管所达到规范达标所标准。下一步市场监管系统将以“强所筑基”为契机,在2026年底50%以上的市场监管所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推进“互联网+AI”监管。2026年,市市场监管局聚焦中小学校园及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整治,搭建闭环排查整改机制、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对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及中央厨房实施台账动态管理,累计检查学校食堂61家次、幼儿园食堂130家次,各类安全隐患全部清零;全市4家中央厨房中3家已启用“互联网 + AI”智慧监管,同步赋能各类餐饮单位强化全流程溯源管控;针对全市95家养老机构食堂推进全覆盖检查,现已完成91家、抽检45批次,排查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我市已实现全市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进一步畅通了社会监督渠道,形成了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全市中小学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组建率达100%,常态化开展家长陪餐、师生监督活动,每学期定期开展供餐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与学校考核、供餐企业续约挂钩。检查及整改结果通过市教育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市民政局开展调研,初步摸清辖区内养老机构的食堂布局与设施底数,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形成了探索建立可视化监管机制的工作思路。下一步将重点探索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明厨亮灶”建设标准与运行流程,选择部分机构先行试点,研究监控点位设置、数据接入及线上巡查等关键环节,逐步构建“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框架,为后续全面推开奠定基础。

三、关于聚焦新兴业态,实施精准监管方面

(一)深入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治理。依托智慧监管平台线上摸排筛查经营主体,对异常商户分类建账管控,同步开展线下实地核查,严厉打击各类违规经营行为;压紧外卖平台主体责任,通过约谈、行政指导压实平台入驻资质审核、线上常态化巡检职责,搭建政企协同共治格局,持续规范线上餐饮经营,守护群众网络订餐食品安全。

(二)完善网络餐饮监管模式。推动外卖平台与监管部门进行数据对接核验,推动平台标注无堂食、明厨亮灶商户。探索建立“骑手监督”机制,推广使用“食安封签”。开展网络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互联网食品广告领域治理,规范相关主体经营行为,坚决遏制资质造假、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突出问题。加大网络销售食品抽检力度,推进线上线下同标同质。

四、关于推动社会共治,构建多元参与格局方面

(一)强化食品安全宣传。一是以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组织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开展宣传活动。市食安办牵头,会同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解答等方式,向市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讲解食品安全常识、食物中毒预防、制止餐饮浪费以及特殊食品安全等实用知识,并解答了市民提出的食品安全相关问题。盘锦市辽河口饮食标准化文化联合会对辽河口渔家菜进行集中展示,活动现场还向前来参观群众介绍了近年新获评的辽宁优品盘锦大米。二是通过“3.15”“你点我检”、产品质量月等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印制“反对餐饮浪费”桌牌1万个。三是在辽宁卫视《食安辽宁》栏目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025年共播放“新米上市时节,全链监管护航”“大宗食材采购,码上保平安”等5集,今年拟定在10月份继续开展宣传活动。

(二)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一是推动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地见效。落实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报告系统上线要求,组织食品相关科室和综合执法队参加省局组织的培训,印发宣传单共1万份。以市食安办名义印发《关于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完成情况的通报》三期,通报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并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在系统中注册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已达584家。二是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落实举报人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行为奖励机制。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6年,全市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食品安全抽检资金482万元,国家转移支付资金投入63.14万元,全市计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337批次,其中,国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87批次,市县级食品监督抽检3550批次,市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1300批次,“你点我检”任务200批次。涵盖35个食品大类、191个食品细类。截至目前,共完成监督抽检612批次,不合格2批次。抽检信息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将陆续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进行公示。

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恳请您一如既往关注、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宋继峰

电话:15942781355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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