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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6 浏览次数:1531次

盘市监发〔2025〕61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

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辽滨分局,市局产品质量科、计量科、价监竞争科、特种设备科: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盘安委办发〔2025〕59号)文件,结合《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市局决定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结合市场监管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请严格遵照执行,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联系人:张大卫       联系电话:0427--2269050

电子邮箱:pjscjtsk@163.com

 

附件: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

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汲取经验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盘安委办发〔2025〕59号)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与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深化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人员密集场所和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同时加强新兴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二、工作目标

以“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显著降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通过强化各类高风险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面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全力确保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等重点时段和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化2025年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1.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清单,是否开展自查自纠,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架构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配齐安全总监、安全员和作业人员,是否开展日常检查维保和年度检查、组织作业人员培训、组织应急演练等。(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辽滨分局,各职责科室)

2.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一是危化企业相关特种设备。以危险化学品企业等为重点,重点检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超设计使用年限设备是否经检验或安全评估合格并办理变更登记,是否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二是燃气管道。检查在建燃气压力管道是否进行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检查,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是否制定年度监检定检计划,是否对对燃气管道定期检验中发现安全隐患进行销号整治等情况。三是电梯。检查是否办理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轿厢内应急照明系统、报警系统、三方通话是否有效,电梯使用标志是否张贴,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是否置于显著位置,扶梯出入口是否畅通无阻,扶手带是否完好无损且入口处保护开关动作灵活可靠,紧急停车按钮是否正常有效,梳齿板是否完好无损。(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辽滨分局,特种设备科)

3.严格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闭环管理。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标准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摸底,对列入清单的每一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严格实行“交办、台账、销号、通报、清零”闭环管理。要聚焦高危行业领域及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细化排查清单、明确排查标准,通过“企业自查、部门检查、专家帮查”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排查工作无死角、无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倒排工期,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完成节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需第一时间将隐患信息、整改过程及销号情况准确补录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系统,实现隐患治理全流程线上留痕、动态监管。(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辽滨分局,各职责科室)

4.强化三年行动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立即自查自纠,列出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节点,一个模块不漏抓好数据填报报送,确保所有开展的工作都能通过数据得到准确体现,实现数据填报量质齐升,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深化城镇燃气、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建筑保温材料、危险化学品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

1.城镇燃气全链条整治。严格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入排查充装企业等燃气风险,依法从快从重打击违法充装行为,严查燃气具经营单位销售不符合国标产品的行为。(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辽滨分局,特种设备科、产品质量科、计量科)

2.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规范充电收费并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组织打击非法改装行为,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抽查,对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按要求开展溯源调查。(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辽滨分局,产品质量科、价监竞争科)

3.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全链条整治。落实《盘锦市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人员持证上岗。(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辽滨分局,特种设备科)

4.建筑保温材料全链条整治。加强建筑保温材料全链条安全监管,提升生产流通各环节安全水平;完成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排查、产品质量及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抽查。(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辽滨分局,产品质量科、计量科)

(三)推进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

1.黑加油点“大扫除”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全国黑加油点“大扫除”专项整治要求,落实好《盘锦市黑加油点“大扫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好专项行动,配合各单位对涉及生产、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加大力度查处油品质量不合格行为。(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辽滨分局,产品质量科、计量科、特种设备科)

2.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等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案件)按规范开展溯源调查,全面查明原材料来源、产品销售渠道,堵塞监管漏洞。(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辽滨分局,产品质量科、计量科)

四、时间步骤

从发文之日开始,至2026年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10月20日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同时,加强宣传发动,确保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明确攻坚内容,立即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自查检查阶段(2025年10月20日—2026年1月15日)。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指导企业对照所在行业领域集中整治重点内容,扎实推进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各企业要对上述工作开展情况登记造册备查,市市场监管局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督查检查。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月16日—30日)。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全面总结工作情况,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并及时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科。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保障重点时段全市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紧密结合实际精心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针对薄弱环节,突出主要矛盾,立足解决重大问题,细化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等事项,研究制定跟踪监督、奖惩激励等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以集中整治为契机,全面压实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党政领导和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明确整改目标、责任、时限等,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对工作领导组织落实不力、导致发生有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和负面舆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严格执法问责。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依规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坚决杜绝“宽松软”;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企业,要实施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处理,必要时采取停工撤人等紧急措施;对拒不整改隐患问题的,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绝不姑息;对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对存在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指令等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深入、生动形象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知晓度。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15”举报电话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坚持有报必查、查处必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进展情况、检查企业数量、发现问题隐患数量、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处罚处置情况、采取的有效做法等),同时要加强重点时段值班值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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