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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盘锦市场监管在行动 | 盘锦市市场监管局深化网络交易监管 全面提升网络交易商品和服务质量

    盘锦市市场监管局以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秩序、提升网络交易商品和服务质量为目标,通过严厉打击网络市场突出违法问题,促进我市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在工作中,网监部门通过健全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远程结合现场行政指导、新技术高效监测及部门联动协同管网等多项措施,持续深化网络交易监管,依法有力地维护网络消费者及经营者合法权益。

    根据《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托国家市监总局、省市监局两级监管系统对全市网络经营主体开展专项监测,对经营主体数据库进行全面清理,着力规范主体资质,引导、督促网络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相关行政许可,做好亮照、亮证、亮标工作,协助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非法主体互联网应用及未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等行为。督促网络经营主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好登记备案、身份核验、信息公示等相关责任,并对其主体网站、APP等进行了规范性指导。2024年,共处置涉嫌违法信息12个,开通五级贯通系统用户143个,实现了所有涉及监管职能的科、队、股、所全覆盖,“专人负责”。判定数据134条,开展远程行政指导5批次,发送行政指导资料21份,指导全市2户自营性网站按要求及时完成“亮照”“亮证”和“亮规则”。聚焦五大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监测48批次,监测网站(店)22152个/次,APP96个/次,微信小程序240个/次,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18车次,办理网络违法违规案件结案22件。

    下一步,盘锦市市场监管局将以市场监管总局“智慧网监”和辽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为核心,准确把握网监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严格落实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续夯实网络交易监管基石,不断提升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水平,规范网络交易秩序,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切实推动网监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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