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组织培训 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 发布日期: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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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大洼区、兴隆台区市场局,举办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会,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2023年4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第74号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74号令”)。为更好地理解和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市市场监管局与县区局携手,组织50家企业代表、20名执法人员参加专题培训学习。
培训邀请了行业专家,通过对条款的逐条讲解,让培训对象对“74号令”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明确了相关要求,并结合云南弥勒“10.18”特种设备事故案例,进行了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分析,让参会人员深刻认识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以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的紧迫性。
培训会上,专家们还重点讲解了《考核指南》的相关内容,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参考。
培训得到了参会企业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的一致好评,大家表示,通过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对“74号令”的理解和认识,要认真学习领会培训内容,切实将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表示,将严格按照《考核指南》的要求,组织对本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随机监督抽查,并及时公布考核结果,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