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食品摊贩市场管理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
- 发布日期:202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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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盘锦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食品摊贩市场管理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摊贩管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提高食品摊贩市场管理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摊贩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50余名食品摊贩市场负责人及食品摊贩从业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讲解了《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中食品摊贩相关条款内容,进一步明确了食品摊贩安全主体责任,详细解读了食品摊贩监督检查要点对食品安全自查、登记备案管理、场所及布局、设施设备、禁止经营的食品、人员管理、标签说明书、温度全程控制、购销过程控制、食品召回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同时,对“生鲜灯”使用、散装食品销售从业人员“三防三戴一穿”等防护措施以及伏季休渔期禁止销售非法渔获物等问题进行了重点解读。为了帮助食品摊贩从业人员熟知牢记,市市场监管局印制了《食品摊贩监督检查要点表》在培训现场进行发放。
参加培训的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学习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加工出售安全食品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群众负责,对社会负责,今后一定守法守规经营。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强化对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摊贩合法、有序经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