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三强化”夯实特殊食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
- 发布日期: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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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夯实特殊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控特殊食品安全风险,盘锦市市场监管局通过“三强化”,高效推动特殊食品经营主体责任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开展特殊食品科普宣传进社区活动,采取多形式、多角度、多频次特殊食品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微信群转发保健食品消费提示、《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规指南》,在社区张贴宣传海报,发放特殊食品科普知识手册等方式普及特殊食品安全常识,特别是针对中老年群体重点提醒提升防范意识,防止保健食品购买陷阱,进一步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为特殊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营造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服务指导。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监管人员通过检查特殊食品销售动态风险关键要点,加强对特殊食品销售企业的指导和服务,细致解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工作要求,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工作职责,通过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增强精准识别风险、科学研判风险的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建立完善自查制度,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机制深度嵌入企业日常管理,抓实记录、报告、纪要“三本账”,将特殊食品安全管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等制度要求和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从源头上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以建立健全特殊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相关制度为重点,切实加强特殊食品从业人员抽查考核管理,推进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开展诚信自律公开承诺工作,对不按规定建立相关制度、发现风险隐患不及时、整改问题不到位,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情况,进一步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全过程全链条风险管控,确保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增强特殊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截至目前,全市有557家企业完成公开承诺,参加考核企业806家,考核人员1761人。
下一步,盘锦市市场监管局将以行风建设为抓手,持续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强化特殊食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政策宣贯及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特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动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发展和食品安全“双赢”,牢牢守住特殊食品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