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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盛市场监督管理所被授予“四星市场监督管理所”

    222日,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兴隆台区委主要领导共同为荣获“四星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兴盛市场监督管理所揭牌,这是我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在积极参与最优营商环境建设、推进基层管理所规范化标准化创建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果之一。

    兴盛市场监督管理所管辖区域面积20.24平方公里,人口近8万人,辖区内现有个体工商户5872户,企业788户。食品流通经营户503户,小餐饮402户,食品生产企业2户,食品生产小作坊7户,药房、诊所124户,农贸市场2个。办公面积350平方米。现有干部职工12人,党员6人。承担着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以及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并负责管理价格、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标准化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近年来,该所坚持党建引领,从强化队伍建设入手,强化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业务和服务水平,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市场所主要业务,推行便捷高效的为民服务新举措。在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小餐饮经营许可、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项业务服务中,以“一次办好 ”为标准对市场主体登记实行“证照联办 ”模式,实现办理“一网受理,一单告知,联合审批,一口发证”的服务,推行一次性办结,压缩办理时限,加快审批速度。全面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简化行政审批环节、时限,从申请到发放营业执照可在0.5日内完成。2023年共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1347户,同比增长38%;变更登记323户,注销登记726户。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许可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理,2023年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含(小餐饮)设立登记438户,同比增长28%;办理变更登记77户,延续18户,注销登记331户。

    在日常监管中,按片区划分六个网格,以网格定人,以网格定责,实行一岗三责。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通过日常巡查、重点检查等监管形式对食品药品经营主体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充分利用信用监管体系建立监管台账。2023年共开展检查1300余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20余次,办理食品药品简易案件58件,向市局移送案件线索9件、立案9件,在案件线索移送过程中,探索并建立队所联动机制,重大案件市执法队直接介入,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常态化,对辖区65家电梯使用单位、10家燃气器具销售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普通商户按双随机抽查做到应查尽查,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监管执法。

    立足职能,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建立维权站1个,利用12345政府投诉平台、12315投诉平台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快速解决消费者投诉、举报,极大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不断推进智慧监管“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加强各类数据汇总分析,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市场监管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争取实现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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