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发布日期: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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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市场监管工作相结合,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全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商品煤、成品油和车用尿素质量监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盘锦市2023年流通领域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和《盘锦市2023年工业产品(非食品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设定流通领域商品煤抽检15批次,成品油抽检50批次,车用尿素抽检5批次;生产领域车用尿素抽检1批次,成品油抽检15批次。截至目前,完成流通领域成品油抽检50批次,不合格1批次;完成2022年省抽涉及我市成品油常规抽查和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复查工作,复查3批次不合格,全部移交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依法办理。完成流通领域车用尿素抽检5批次,3批次不合格,移交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依法办理。正在开展流通领域商品煤抽检,计划在11月底前完成。完成生产领域成品油抽检15批次,车用尿素抽检1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
二是强化环境监测机构监管。为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联合开展2023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市交通运输局有关部门联合印发《联合开展2023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重点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环境监测机构等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2023年,对31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和9家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0份,要求检验机构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分析原因,加强质量管理,提升质量管理体系水平,检查出的问题已限期责令改正并形成整改报告,督促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查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促进我市环境检验检测行业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三是加强锅炉使用领域专项治理。落实锅炉节能环保工作,推进淘汰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或14兆瓦)及以下燃煤锅炉,并要求各级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对新、改、扩建单台燃煤锅炉蒸发量小于40蒸吨/小时,不予办理安装告知和审批手续。2023年,办理的锅炉注册登记均符合要求。认真落实锅炉监管职责。加大对锅炉生产企业监管和节能环保工作的督查力度,我市锅炉生产企业3家,市市场监管局协助省市场监管局评审专家对抽查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是否符合《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锅炉的安全及节能标准,要求企业严格执行锅炉能效标准,完善相关的安全及节能环保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安全及节能环保技术档案,确保锅炉运行安全,企业对存在问题已完成整改。
四是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林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网络经营主体的监测监管力度。通过辽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对利用互联网销售野生动植物行为进行全覆盖在线监测,重点查处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在社区、集贸市场、广场等人群密集处发放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1600册,在商超、餐饮场所张贴《拒绝食用野味,加强行业自律》等宣传报350张。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65人次,执法车辆146台次,检查农(集)贸市场46个次;花鸟鱼虫市场6个次,花鸟鱼虫经营户42个次;冷库3家;商场、超市41户;餐饮店232户,开展在线监测15批次,监测网站(店)6227个次。通过专项行动现场检查,发现双台城内动物园有野生动物,经核查,该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和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属于合法经营。整治行动中未发现存在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保护野生动物情况总体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