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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3·15”宣传行动

    3月15日是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上午,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11个基层市场监管所为基本单位,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分别在辖区所在范围内设立分会场,组织开展以“走进3·15,消费环境建设市场监管在行动”和“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播放LED屏宣传语、摆放自制ODR宣传板、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手册等形式,向过往群众积极宣传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维权途径及常见消费陷阱等相关知识,面对面解答群众咨询,普及12315平台ODR投诉绿色通道的知晓率,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奠定基础。

    此次“3·15”户外宣传活动,旨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优化全区消费环境。兴隆台区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振消费信心,为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创造更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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