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有四家超市荣获“辽宁省放心肉菜超市”
- 发布日期: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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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兴隆三百超市有限公司通过辽宁省食品质量安全放心单位创建考核验收,并获得2022年度“辽宁省放心肉菜超市”称号。至此,我市获得该称号的超市已达到四家。
多年来,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动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甄选培育符合标准的超市参加辽宁省“放心肉菜超市”创建活动,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诚信守法、规范经营,增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和风险严控,促进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以“放心肉菜超市”发挥引领作用,保障盘锦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同时,按照辽宁省“放心肉菜超市”七个方面质量安全管理标准认真开展工作,并要求参加创建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实施肉菜检验检测标准,销售的肉菜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鼓励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或者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测;严把源头采购关,实行“订单农业”“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模式,凭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销售的品种,做到溯源管理;加强过程控制,超市应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加工操作规范,散装食用农产品应注明名称、产地、保存条件及最佳食用期;设立精品肉菜专柜,有机食品、绿色食品、供港食品应设立精品肉菜专柜或专区,宣传特色农产品企业及产品品牌,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消费需求;建立自查工作机制,创建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对肉菜等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采摘、屠宰、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风险分析,防控风险;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创建标准和承诺,设置意见箱或意见栏,设置公示牌公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并公开监督检查和抽检结果。
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强化“放心肉菜超市”培育工作,以提高百姓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夯实大型商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食用农产品消费环境。同时,加大对获得“放心肉菜超市”称号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落实食用农产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让广大市民吃得放心、安心、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