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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和农贸市场疫情防控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5 浏览次数:137

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静态管控将于10月24日下午解除,因疫情原因给农产品采收、运输等环节带来不利因素、给部分市民带来囤积采购的恐慌心理。为防止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上涨、集中采购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及时处置价格舆情反映,助力疫情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物资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同时,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全面加强人员密集、空间密闭的农贸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行为监管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大对本地区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保供配送单位批发零售环节经营者销售米面油肉菜蛋奶等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行为的检查频次,采取提醒告诫、检查指导等有效措施,督促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防止肆意涨价情况发生。加大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查处力度,每个县区局要统筹安排部署基层市场监管所开展抽查检查,每天要检查完成辖区三分之一的配送点位,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价格违法行为,维护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稳定

二、督促各农贸市场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立即派驻人员(10月24日下午两点前)现场监督各农贸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各农贸市场在采取人员健康监测、清洁消毒、通风换气、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前提下正常营业或开放,市场所有出入口要加强管理,安排专人对进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顾客进行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对有域外行程的来(返)盘人员进行报备验证,体温、健康码正常者佩戴口罩方可放行。

三、相关要求

1.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及时派驻人员进行监管。对农贸市场未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提请县区防指责令停业整顿。对价格波动性质恶劣、问题严重的市场主体要坚决给予公开曝光。

2.以各县区局为单位,每天下午17:00前将检查情况及时报送,出现舆情的县区,要于每天下午16:00前将调查处置结果及时反馈市局,遇有重大问题和突发情况,要随时报告。         

人:市市场监管局价监竞争科 王银辉

联系电话:13842773113  

电子邮箱:pjgpjy@126.com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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