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力培育 壮大市场主体
- 发布日期: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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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盘锦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发展。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4月底,盘锦市累计登记各类市场主体达到135949户,创历史新高。
---全面推行全程电子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我市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健全完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功能,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申请人可选择通过寄递服务、自助打印等方式获取实体办件。目前,全市将一般性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5天(工作日)以内,其中企业登记不超过0.5天、印章制作不超过0.5天、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不超过0.5天。通过实施“一网通办”,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程度明显增强。年初以来,我市新设立的市场主体通过线上办照率占新登记市场主体总量的72.6%。
---全面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放宽名称限制。按照《辽宁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工作,提高了企业名称登记效率,切实解决“起名难、效率低、不自主”的问题。目前,我市按照新修订公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深化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加强禁限用字词管理、行业表述用语维护,加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升级改造,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智能化水平。
----全面推行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放宽市场主体住所限制。自去年7月1日起,我市按省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实施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实施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直指长期以来“住所证明难”的难点和痛点,精准施策,大幅压缩证明材料,健全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地见效,进一步压缩办理营业执照的手续和步骤。同时,支持“一照多址”企业开办经营模式,“一照多址”的范围由县域扩展到市域,企业在其住所地市域内增设不需要前置审批的经营场所,可以向经营地县级登记机关备案,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
通过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让市场主体充满发展自信和投资兴业的预期,不断发展壮大了我市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