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多举措强化药械化安全性监测工作
- 发布日期: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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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市市场监管局立足监管职责,发挥所属事务服务中心监测职能作用,持续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性监测工作。2021年全市共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350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557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55份,其中药品不良反应报告量递增30%。
监管监测联动,推动监测工作高效运行。立足药械化质量安全监管和药械化安全性监测职责,加强监管与监测联动,共同推动药械化安全性监测报告收集工作。专人负责安全性报告的收集、核实、评价等工作,在监管检查中督促基层报告单位健全完善报告制度,增强主体责任意识,着力提高监测报告的质量,确保监测工作高效运行。
实施定期通报,促进监测责任落实。年初专题部署全市药械化安全性监测工作,明确监测工作任务及工作要点,将监测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不断强化县区监测机构责任落实。落实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县区药械化安全性监测报告数量和质量,要求监测单位做到及时报、准确报,对上报工作开展不积极、上报质量不高的单位进行重点督促检查。
强化业务指导,提高报告单位责任意识。全覆盖走访全市二、三级医疗机构,面对面进行药械化安全性监测指导,消除临床工作人员对不良反应监测认识上的误区,正确区别药械不良反应(事件)和医疗事故,明确各医疗机构职责和义务。组织100余人参加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监测人员对药械化安全性监测工作的责任意识,抓细抓实药械化安全性监测报告报送工作,全面提升药械化监测水平。
强化社会宣传,促进公众知晓与关注。在加大对上报单位指导培训的同时,注重扩大对公众的宣传范围,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5.25全国护肤日”“6.26国际禁毒日”等宣传契机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走进校园,开展药械化安全宣传,持续提高公众的知晓率与关注度,营造一个全社会都来关注药械化安全使用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