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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市场监管局全力维护春节期间市场秩序

    春节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疫情防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商品价格等领域,组织执法人员持续开展了全方位多维度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全面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放心安全、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开展集贸市场、药械经营、餐饮服务督导检查。组建督导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市集贸市场、药械经营、餐饮服务等单位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落实“疫情防控扫码、测温、戴口罩”“进口冷链食品管控”“一退两抗药品实名销售与登记”“年夜饭食品安全”等内容。1月24日至2月6日,共检查餐饮及食品经营单位576家次、药房196家次、农贸市场24处次,发现263家餐饮及食品经营单位、20家药房、12家农贸市场不同程度存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问题,现场责令经营者落实整改。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春节期间,以人员聚集场所、管道燃气企业、充装单位为监管重点,开展排查检查,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做好设备检验和日常巡检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充装单位做好车辆充装前、后检查、并如实做好充装记录,确保充装人员持证上岗。截至目前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企业15家,发现隐患问题3处,已完成整改。

    开展节日价格跟踪检查。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发放《价格提醒告诫函》近200份。跟踪相关重点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对30家商超和6个集贸市场的肉、菜、蛋、奶、水果等商品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抽查,对30家药房销售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等重要防疫物资进行检查,规范明码标价行为30起;对全市4处高速公路服务区进行交通运输价格检查,督促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对2家景区进行检查,规范景区内外餐饮、住宿、购物、观光、停车等环节不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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