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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家零售药店未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措施 被责令停业整改

    日前,“大洼区民康圆大药房”“大洼区太平大药房三部”“兴隆台区万众大药房”因落实“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和报送工作不到位,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改。

    春节临近,为筑牢我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安全防线,有效发挥零售药店“探头”和“哨点”作用,最大限度降低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用药安全,盘锦市市场监管局抽调110名专业检查员,组成48个“蓝军”检查组,覆盖全市48个乡镇、街道,对全市208家零售药店开展疫情防控和药品安全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个别药店落实“进店顾客扫码、测温”“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及报送等措施不到位。检查人员现场督促存在问题的28家零售药店进行了整改,消除问题隐患46项。对25家存在“进店顾客扫码、测温”等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进行了约谈告诫。对“大洼区民康圆大药房”“大洼区太平大药房三部”“兴隆台区万众大药房”3家落实“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和报送工作不到位的单位予以停业整改。

    节日期间,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常态化做好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检查。通过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强化我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市市场监管局再次提醒全市广大市民,购买“一退两抗”药品时要带好身份证明等证件,配合零售药店做好购买“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购药时,发现销售“一退两抗”药品不落实实名登记的零售药店,广大市民可以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当出现“发热”“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时,不要自行用药,请主动到我市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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