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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春竹荣获“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2021年12月下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文,表彰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李春竹荣获“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此次最高级别表彰为2018年新一轮机构改革以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首次,受表彰个人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其目的在于激励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新时代担当作为、建功立业,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有力的干劲积极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新贡献。由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盘锦市知识产权局)推荐,经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层层差额推荐和评选,李春竹同志跻身97名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个人名单,辽宁省仅2人获此殊荣。

    李春竹志曾在国家专利局从事审查员工作8年,之后又一直奋斗在盘锦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行政执法第一线,为20余家企业做专利技术挖掘,指导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撰写专利申请文本120余份,仅授权的发明专利就多达30余件,主持处理专利纠纷案件300余件,带团队、拓案源、查假冒,推动盘锦市专利执法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为地方知识产权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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