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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快速处理一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

    8月5日,沈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成功处理一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案件。

    8月2日,中国奥委会市场开发部向沈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反映:中国奥委会接到实名举报,沈阳市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宣传页面,使用了奥林匹克五环标志以及东京奥运、激情奥运等字样,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

    时值东京奥运会进行期间,为尽快制止侵权行为,防止不良影响扩大,沈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启动知识产权快保护响应机制,第一时间收集固定电子证据,确认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包括东京奥运、激情奥运、为奥运欢呼等字样以及奥运五环标志图案。之后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告知当事人未经许可发布含有奥运简称以及奥运标志的行为,构成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督促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相关侵权内容及链接。

    该案是沈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受理的第一例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为今后官方标志、特殊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积累宝贵经验。北京冬季奥运会召开在即,沈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持续提升保护能力和保护水平,与中国奥委会、北京冬奥组委加强沟通协作,严格保护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以及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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