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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强化春节期间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26 浏览次数:517

省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强化春节期间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安全监管,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特殊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严格督促企业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责任“双落实”,筑牢安全底线,为促进节日期间广大群众就地过年、放心消费保驾护航。

一是提前谋划,统筹安排。今年春节前夕,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监管任务依然艰巨。省局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特殊食品安全及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把“外防输入、内防风险”作为特殊食品安全管控原则,提前做好节前安全部署,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特殊食品风险提示单》(第2期),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统筹安排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和属地监管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落实”,全力做好节日期间特殊食品安全及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是组织摸排,防范风险。针对进口货物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省局迅速组织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梳理排查辖区内使用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摸清了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进口原辅料、经营进口特殊食品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同时,在梳理排查基础上,督促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进一步落实进货采购、检测消毒、从业人员管理等项措施。

三是突出重点,强化检查。紧盯春节期间特殊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的重点环节,加大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口食品监督检查力度,以全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特殊食品的省内连锁企业总部、大型商超、批发商、养老服务机构等为重点单位,以消费集中区、人群密集区、农村地区、集会场所、社区等为重点区域,监督检查特殊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标签说明书、专区专柜销售等情况,重点查看进口货物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加强溯源管理,督促企业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特殊食品消费安全。

春节期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特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坚守岗位,细化落实工作措施,及时排除风险隐患,着力强化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责任“双落实”,累计排查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大型批发商、大型商超、专营专卖店等1279家,排查进口原辅料64批次292.8吨、进口特殊食品主要销售品牌100余个,实现了全省特殊食品生产经营“零投诉”、特殊食品安全“零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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