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负责掌握分析药品流通环节、使用环节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负责三级医疗机构药品的采购、销售、储存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收集、报告、监测等工作,指导县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的技术工作;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药品经营、使用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不当行为;掌握分析全市药品经营、使用质量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掌握分析化妆品流通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化妆品经营环节、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化妆品经营、使用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发现、纠正不当行为;负责化妆品不良反应收集、报告、监测等工作及指导县区化妆品不良反应技术支持工作。拟订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化妆品质量抽检计划,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化妆品抽查检验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综合执法部门查处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