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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食品安全协调科 (食安办秘书科)

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并负责履行市政府食安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研究,分析研判食品安全形势,提出政策和措施建议,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运行机制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计划;承担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创建工作开展,组织推动县区政府创建工作考核评价及群众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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