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拟订和实施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政策措施;指导重点行业、产业专利布局和专利导航;推进创新成果及时转化;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产业、优势企业;贯彻执行知识产权交易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知识产权交易和运营市场的规范与管理工作。拟订市级商标、地理标志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管理运用;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质量标准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专利纠纷调解、行政裁决工作;指导规范商标申请,负责恶意商标注册处理工作。协调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协作机制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综合执法部门查处知识产权领域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