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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对从事冷藏冷冻食品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信息备案

发布时间:2020-10-16 浏览次数:31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等有关规定,日前,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信息备案的通告》,要求辽宁省内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信息备案。

此次信息备案的目的是加强我省冷藏冷冻食品在贮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特别是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的食品安全管控,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压实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信息备案的方式,将冷藏冷冻食品委托贮存服务纳入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确保冷藏冷冻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备案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未按照规定信息备案的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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