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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大米正式得到欧盟保护

发布时间:2020-09-28 浏览次数:483

历经8年22轮正式谈判和多轮非正式磋商、中欧双方各自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于9月14日在北京签署,盘锦大米列入首批中国100个地理标志保护清单,正式得到欧盟保护。

2002年9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盘锦大米实施地理标志保护,盘锦大米成为我省首个、全国粮食类第一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03年,盘锦大米图形和文字被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8年寒暑,盘锦大米已经成为我省地理标志运用的典范--在全省89个地理标志产品、128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使用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约占全省总数的1/2。鉴于盘锦大米2015年首次参加中国品牌价值评价荣登全国大米品牌榜首的表现,原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将盘锦大米列入“中欧地理标志合作协定拟交换清单产品”。2016年,原盘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原粮食局、原外经贸局等单位和鼎翔米业等龙头企业的支持下,中英文盘锦大米质量技术规范等文件很快出现在国家商务部牵头的中欧谈判桌上,2017-2018年,根据欧方意见进行三次较大修改。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是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双边协定,也是近年来中欧之间首个重大贸易协定。盘锦大米有权使用欧盟的官方认证标志,有利于获得欧洲消费者的认可,进一步推动盘锦大米出口欧盟,促进中欧农产品和食品行业的双边贸易。盘锦市市场监管局暨知识产权局以公众微信号致企业一封信的方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更换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30家企业获得新标志下载口令。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2020年度盘锦市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行动方案》,将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向沈阳市知识产权局移交1起涉嫌“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侵权案件,鼓励盘锦大米协会利用证明商标在全国范围内依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还将开展监督抽查,加大对盘锦大米的保护力度,以盘锦大米地理标志受欧盟保护为契机,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程,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和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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