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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公告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公告

    大市监听告字[2020] 73-114号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盘锦大洼宏顺源机械工程队” 等42户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连续超过六个月以上自行停业和不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行为案,本局已依法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规定,本局将拟做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你(们)42户企业于2018年度、2019年度未公示企业年报公告,企业至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我局结合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盘锦日报上刊登“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2年以上未年报企业公告”的报纸公告,现已确认你(们)42家企业目前已无法联系并处于自行停业状态,已严重扰乱当地市场经济秩序。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在卷佐证:1、现场笔录。2、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一体化系统网站下载的未按时年报的截图证明。3、原国家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4、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2年以上未年报企业公告”的报纸公告.

    因此,我局认为以上企业属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没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企业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本局拟决定:依法吊销以上企业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上述作出的行政处罚,以上企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有陈述、申辩意见,以上企业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提出举行听证要求,预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特此公告。

    本局联系人:高爽    王春刚          联系电话:0427  3466026

    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1日

    附件:   企业名称:

    盘锦东玉酱菜制品厂

    盘锦泽粳谷物有限公司

    盘锦名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盘锦继文商贸有限公司

    盘锦市大洼区德爱医疗器械销售中心

    盘锦颢航商贸有限公司

    盘锦永筑混凝土有限公司

    盘锦润木贸易有限公司

    盘锦云鹏商贸有限公司

    盘锦玉松商贸有限公司

    盘锦红色久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盘锦圣林石化有限公司

    盘锦思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盘锦通驰商贸有限公司

    盘锦历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盘锦成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盘锦讯龙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盘锦厚奇缘商贸有限公司

    盘锦锟尊实业有限公司

    辽宁晟越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

    盘锦晨兴经贸有限公司

    大洼县盛祥和工程维修队

    盘锦越诚泰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盘锦小贡仓米业有限公司

    大洼县顺发祥养殖场

    辽宁国智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盘锦故乡农场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大洼县宏爱电线电缆厂

    辽宁诺天化工有限公司

    盘锦百得福商贸有限公司

    盘锦荣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盘锦禾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盘锦昊军商贸有限公司

    盘锦悦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盘锦浮烟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盘锦波彧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盘锦多鑫贸易有限公司

    盘锦蓝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盘锦亚历肥业有限公司

    大洼县獒宝犬类养殖场

    盘锦大洼隆鑫雨水产养殖场

    辽宁天能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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