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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保市场主体”专项调研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

    根据《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盘政明电〔2020〕1号),为确保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保市场主体”专项调研取得扎实成效、达到预期目标,市局制定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保市场主体”专项调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保市场主体”专项调研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达到“增加市场主体数量、提升运行质量、扩大经营规模”的督导调研目标,根据《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盘政明电〔2020〕1号),市局决定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保市场主体”专项调研,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以及在4月1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和7月21日企业家座谈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提振消费信心和减费政策落实等四个重点领域,认真分析研判扶持政策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聚焦影响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市场主体生存发展壮大的主要因素查找差距、创新举措,关注市场主体痛点难点和迫切要求,提出狠抓政策落实、完善政策举措、提高服务效能的意见建议,凝聚起市场监管部门“保市场主体”整体合力,动真情、办实事,真正帮助解决市场主体生存发展问题,全力帮扶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赢得未来。

    二、工作原则

    ----坚持纾困惠企、激发活力。把督导调研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实践,通过广泛宣传,让市场主体清楚了解自身能够享受的所有优惠扶持政策,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大力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形成长期稳定的发展预期。发挥市场监管制定市场规则、维护市场公平的职能作用,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优质服务。

    ----坚持突出重点、兼顾全面。通过督导调研,在掌握全面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市场主体生存发展,关注“网红经济”“夜经济”发展状况,调研提出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操作层面的具体措施办法,探索支持小作坊、小餐饮、小超市、小摊贩蓬勃发展的长效机制。

    ----坚持分类细化、弄清需求。把市场主体作为扶持供给侧,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开调研,开展有针对性的分析研判,全面掌握其生存发展和运行状况,分类梳理存在问题和迫切需求,避免大而化之、笼而统之。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供给。把市场监管作为扶持供给侧,对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和“保市场主体”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从政策落得实不实、贴近企业紧不紧、政策效果强不强、工作成果有没有等方面进行认真评估,总结找准市场监管领域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主要因素和问题根源,全系统统一思想、同向发力,力争形成一整套精准高效、务实管用的“保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和办法。

    三、实施步骤

    工作调研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前期准备阶段(8月10日前)

    1.制定方案和成立督导调研组。市局统筹制定《市市场监管系统“保市场主体”专项调研实施方案》。由市局承担“保市场主体”调研任务的相关业务部门组成四个督导调研组,统筹督导全系统调研工作。各县、区局按本方案要求,细化调研内容,组织开展本地区的调研工作。

    2.调研范围和调研内容。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主要围绕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提振消费信心和减费政策落实情况4个方面12项重点调研内容开展专项调研,同时要立足各业务条线职能,调研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情况。

    (1)商事制度改革方面

    ①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调研简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小餐饮经营许可是否符合“证照分离”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领域“照后减证”,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②深化市场准入便利化改革。一是围绕“一网、一门、一次”,调研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落实情况和创新办法,以及“一网通办”平台使用情况,研究将更多高频事项纳入“一网通办”,研究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具体办法,降低企业开办的制度性成本。二是调研推进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情况,研究下一步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方案,着力提高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率。

    ③推动市场准入门槛再降低。一是调研实际登记工作中有关经营场所的情况,提出对放宽市场主体经营场所限制的意见建议,为研究制定放宽市场主体经营场所限制政策意见打基础,为兴业创业提供有力支持。二是调研新行业、新业态发展情况,及其在登记注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研究制定便利新行业、新业态市场准入的政策意见和机制建设,让市场主体享受更多的改革红利。

    (2)事中事后监管方面

    以“管得少、管重点、效果好”为目标,研究事中事后监管的创新举措。

    ④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一是调研市场主体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评价和意见。探索研究加强分级分类监管,对重点行业、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守法经营者“无事不扰”。二是调研市场主体对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的评价和意见,研究突出信息归集公示重点内容,强化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⑤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调研市场主体对信用修复制度惠企情况的评价和意见。一是对因疫情影响未年报的市场主体,与其他情形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区分开来,探索研究其修复信用、回归市场的快捷途径和有效举措。二是研究对完成信用修复的企业回归市场后的生产经营情况加强跟踪管理的政策措施。

    ⑥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调研市场主体对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建议,以及发达地区对“网红经济”“夜经济”的监管方式和措施办法。探索研究对“网红经济”“夜经济”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操作层面的具体措施办法,重点研究对“网红经济”“夜经济”实行承诺制的可行性、在保证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适度监管的政策措施。

    (3)提振消费信心方面

    ⑦正向宣传引领,创建消费品牌。调研食品“五大示范创建活动”和“辽菜品牌推广活动”开展情况,梳理创建过程中反映出的相关市场主体存在的问题、困难,针对共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研究把创建活动与消费品牌推广结合起来,在创建中放大品牌效应,提振消费信心,形成一批群众乐于消费、放心消费的场所和品牌。

    ⑧打击假冒伪劣,保证质量安全。一是调研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和热点问题,以及食品抽检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分析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工作现状,提出解决食品消费热点问题、突出问题的有效举措,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保证“舌尖上的安全”,让人民群众敢于消费。二是调研非医用口罩、装饰装修材料、泳装、食品相关产品、儿童和学生用品等重点日用消费品监督抽查情况,提升产品质量情况,以及加强出口转内销产品质量监管情况,分析我市日用消费品产品质量现状,提出解决产品质量突出问题的措施办法,让人民群众用得放心。三是调研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各环节安全状况,及其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发展中对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服务需求,研究提出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服务保障特种设备相关单位的具体措施,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促进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生存发展。

    ⑨保护消费权益,提振消费信心。一是调研保健食品、药品、医疗等重点领域和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成效,以及广告经营单位经营状况和创建广告产业园区情况,研究提出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有效引导消费的具体措施,为消费者提供放心消费的广告环境。二是调研疫情以来投诉举报热点分布情况,分析研判群众关心的问题多发消费领域,扩大侵权假冒案件线索来源,提高监管执法靶向性,坚持标本兼治,有效解决消费维权问题。三是分析研判“网红经济”“夜经济”等新业态消费维权工作现状,探索研究新业态蓬勃发展过程中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办法。

    (4)减免收费政策落实方面

    围绕涉企收费和价费优惠政策落实中存在的乱收费、减免收费落实情况及对企业生存发展的影响三个方面开展督导调研。

    ⑩调研政策制定机关有关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垄断等政策措施清理和审查情况,有效保障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⑪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问题,深入扎实开展专项督导调研和专项治理工作。将港口、检验检疫等进出口环节收费,商业银行等企业融资相关收费,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收费,公路、铁路等物流领域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相关收费等作为重点领域,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严厉查处执收单位(部门)不落实停征免收收费项目,不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及收取保证金等各项惠企政策行为,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⑫调研政府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人性质的认证和检验检测机构,免收或减半收取个体工商户疫情期间相关认证和检验检测费用的情况,确保技术机构降费政策落到实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1日-8月31日)

    各县、区局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调研工作,市局各督导调研组负责督导县、区局实施情况。

    (三)撰写报告阶段(9月1日-9月5日)

    各县、区局根据本地区调研情况形成调研报告,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办公室汇总形成《市市场监管系统“保市场主体”专项调研报告》。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保市场主体”专项调研工作,由主要领导负总责,按照职责分工统一步调、统一标准、强化协同,高质量完成好督导调研任务。市局办公室负责督导调研的计划管理和统筹推进工作;市局各督导调研组负责督导本领域调研情况;各县、区局负责按本方案要求,组织实施本地区调研工作。

    2.加强协同,务求实效。市局各督导调研组要认真督导本领域调研工作,指定专人及时研究解决县、区局推进过程中提出的业务问题。各县、区局要及时将务实有效的经验做法向市局汇报。要把调查中掌握的第一手材料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出来,各项数据要准确,典型事例要鲜活,问题困难要具体,特别是市场主体的困难诉求,要坚持“原汁原味”。在专项调研中,对国家、省出台的优惠政策加强宣传和解读,对企业提出的享受政策遇到的问题,能解决的要第一时间帮助解决,把大调研转化成政策大宣传、大落实活动,与市场主体同舟共济,增强其生存发展的信心。

    3.加强研判,形成报告。要紧紧围绕本次调研的目的,针对调研中反映出来的政策落实情况、实际作用和效果、存在的问题及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强分析研判,对照每项调研内容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举措和务实有效的意见建议,形成有分析、有举措、有建议的调研报告,于9月5日前报市局办公室(邮箱:pjssc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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