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及“多证合一”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2019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及“多证合一”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2018年11月10日,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全面推开了“证照分离”改革,市政府下发了《盘锦市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实施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涉及到我市:市文广局、市卫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新闻出版局、市银监分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0个部门及盘山县、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4个县区。
为了更好的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我市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了全市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会议;2019年3月19日下发了《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组的通知》;2019年3月22日,组织全市各成员单位收听收看了《辽宁省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19年5月17日市政府督考办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县区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5月19日市长汤方栋在督考专报第15期批示:“对存在问题的县区要列出清单通报,限期整改到位”。 “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在我市各成员单位得到稳步开展和积极的推广。
第一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共106项,我市涉及到50项,其中两项(第104项药品进口备案、第105项进口药材登记备案、)省里未下放;一项未开展业务(第53项保险公司的变更分立合并终止)其余47项(含市县同权)分别由市直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区分别认领。市直各成员单位认领17项;各县区认领37项。45项改革项目能够通过网上办理;其中34个审批项精简了审批环节;35个审批项精简了提交材料;47个审批项精简了办结时间;省政府规定的改革举措全部落实。截至目前我市各部门累计办结:实行告知承诺办结 1999户;优化准入服务办结8381户。
二、“多证合一”工作
为确保省政府“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省政府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出台后,盘锦市转发了省政府关于推进“多证合一”的文件,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在省里规定的时限(2018年7月1日)已在全市推进落实。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持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截至目前,我市已达到32证合一。
我市通过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及“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真正厘清了证与照之间的关系,实现了发证与发照有序衔接,破解了“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缩短了市场主体从申领执照、履行审批到开办经营的过程,大大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了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有力释放了市场主体经营活力。方便了我市11.4万户企业的正常运行。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及“多证合一”,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扎实抓好改革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以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来推动创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为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实现盘锦经济社会的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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