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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局关于印发2019年盘锦市市场监管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0 浏览次数:319

盘锦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19年

盘锦市市场监管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相关科室: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2019年辽宁省市场监管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辽市监发〔2019〕117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19年盘锦市市场监管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4日

 

 

2019年盘锦市市场监管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2019年辽宁省市场监管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辽市监发〔2019〕117号)要求,结合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现制定“质量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盘锦市委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坚持新发展理念和推进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的平台作用, 深化提升质量,加强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质量宣传,努力营造社会共治质量的良好氛围,助力培育盘锦经济竞争新优势,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二、活动主题

共创中国质量  建设质量强市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质量整体水平。组织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及相关单位持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总结前期工作,交流提升工作经验。组织开展“质量开放日”活动,普及质量知识、传播质量文化、推广交流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充分发挥辽河油田、华锦集团、辽河石化等大型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开展岗位练兵、技术大比武、质量知识和技能竞赛、质量有奖答题、QC成果展演会等全方位、多角度的质量提升活动。

(二)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关注质量的氛围。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市委、市政府关于质量提升的决策部署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通过开设专版专栏、标语条幅、宣传板报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质量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宣传报道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树立质量标杆,讲述质量故事,在全市形成共同关注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多种形式的质量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员质量安全意识。

(三)加强监管执法,守住质量安全防线。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强化从生产到流通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开展“中秋”“国庆节”节日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助力稳价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百姓关注等领域重点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对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计量机构等进行动态监管。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管理。

(四)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提高市民消费信心。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和执法打假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典型质量违法案件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集中解决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盘锦市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促进我市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五)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质量发展活力。把依法监管、服务企业、为民便民、助推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在各业务办理窗口,做到政策咨询“一口清”,领取材料“一次齐”,承办材料“一审准”,全面达到注册登记“只进一扇门,大厅之外无审批”,对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即来即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大全程电子化登记的覆盖面,全力督促窗口单位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市场主体登记“零见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提升服务效率和满意度,释放市场主体质量发展活力。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发挥好牵头部门作用,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与特色,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质量月”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动员,积极引导。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各类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升诚信自律经营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关注民生,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有针对性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活动,助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展现我市质量发展取得的优秀成果。各县区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应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共同营造“质量月”活动的良好气氛,推动全社会关注质量、重视质量。

请各单位、各部门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活动图片及视频等相关信息报送市局质量发展科,并于10月11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联系人:张伟

电话:0427-2269039

邮箱:2922327958@qq.com

 

附件:1.2019年盘锦市市场监管系统“质量月”主要活动安排

           2.2019年盘锦市市场监管系统“质量月”宣传活动统计表

1.2019年盘锦市市场监管系统“质量月”主要活动安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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