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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食品卫生 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建议》(第 121 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14 浏览次数:1291次

〔A1〕

〔同意公开〕

 

 

盘市监〔2025〕26号                                  签发人:魏旭阳

 

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食品卫生

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建议》

(第121号)的答复

 

张文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盘锦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关注。食品安全事关民生福祉,我局始终将其作为核心工作推进。现就提案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构建全链条闭环监管体系,织密食品安全防护网

围绕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我局实施从源头到终端的全过程监管。在食用农产品流通领域,于全省率先推行“批批检测 +一票通”模式,合格产品凭“一票通”凭证入市,实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同时,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重点检查供餐企业、学校食堂等高风险单位。供餐企业已全部获得 HACCP、ISO 22000体系认证,企业自查报告实现100%全覆盖,监管效能显著提升。

二、靶向治理“三小”业态,破解基层监管难题

针对小餐饮、小作坊、小摊贩点多面广、基础薄弱的特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小餐饮监管聚焦证照公示、加工操作等 7 大关键环节,对后厨环境不达标商家责令限期整改;印发《关于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提升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年的通知》(盘市监发〔2025〕29号)。组织全市第一时间落实专项整治精神,要求执法人员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小餐饮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按照经营地址、经营范围、从业人员等信息详细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小餐饮行业的分布及经营状况。以城市主干线的主街主路、商业中心为重点,打造四个重点整治区域,在肉制品小作坊整治中,通过“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推进”,已完成49家在营作坊排查,其中13家已实现整改提升。同时,组织食品摊贩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围绕备案管理、场所规范、禁售品类等内容深入解读,强化从业者责任意识,推动“三小”业态规范升级。

三、重拳打击非法添加,严打违法违规行为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在生产、经营环节同步发力。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聚焦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突出问题,坚持局组联动、监管为民、打建结合,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一批假冒伪劣食品、查办一批典型案件、严惩重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源头治理、智慧监管和社会共治,推动农村食品市场规范化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精准帮扶企业发展,助力产业提质增效

组建市级专家帮扶团队,围绕企业质量管理、工艺优化等需求,对50家食品生产企业、50家小作坊开展“一对一”指导,从生产布局到人员培训提供全流程支持,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守护师生“舌尖安全”

以落实食品安全“食材追溯App”为抓手,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对全市332家校园食堂、4家供餐企业、4家食材配送单位实施全覆盖检查,确保监管无死角。在省局的精心指导以及软件公司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借助数字化手段,通过溯源应用管理,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度融入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的日常运营,实现了从食品源头到学生餐桌的全程电子化、双向溯源管理,目前全市学校食堂都已使用食材追溯系统。下发《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盘锦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建立食品安全“接诉即办”工作机制的通知》畅通“12315”、“12345”投诉渠道。

六、深化宣传教育,凝聚社会共治合力

依托“3・15”“食品安全周”等重要节点,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你点我检”民意调查等活动,通过现场宣讲、发放 500余册科普手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解答群众疑问,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落实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加快推进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建设,深化食品安全“食材追溯系统”落实,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为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再次感谢您的建言献策。

联 系 人:杨戈

联系电话:18504278060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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