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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打击假冒盘锦大米的建议》(第 98 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01 浏览次数:1460次

〔A1〕

〔同意公开〕

 

 

盘市监〔2025〕20号                                    签发人:魏旭阳

 

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打击假冒

盘锦大米的建议》(第98号)的答复

 

陈洪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击假冒盘锦大米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盘锦大米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以其独特的品质和口感深受消费者喜爱。为进一步强化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盘锦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维护这张极具地域特色的名片。
    一、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印发核查方案,督促企业自查。印发《关于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用标企业开展核查的实施方案》,积极推动相关企业进行全面自查。全市盘锦大米用标企业共计197家,其中存续161户,停产停业36户。目前,在 161 家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用标企业中,已有 112 家顺利完成自查工作,自查完成率较高,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开展重点核查,推进现场检查。对照严格的检查标准,我市对 13 家重点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用标企业的自查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核查。截至目前,这 13 家重点企业的自查核查工作已圆满完成。接下来,相关部门将按计划对这些企业以及其他有需要的企业开展现场检查,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完全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要求。

(三)强化宣传引导,扩大品牌影响。按照盘锦大米、盘锦河蟹地理保护划定的范围,我市精心制发了告企业的一封信,并积极向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广泛发放宣传资料,累计发放达 11000 份。通过这种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方式,极大地强化了宣传效果,不仅提高了生产经营单位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也进一步提升了盘锦大米和盘锦河蟹在市场上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召开推进会议,汇聚各方智慧。今年以来,我市已成功召开6次盘锦大米品牌保护推进会。在这些会议上,积极邀请相关行业的领军人物、权威专家等齐聚一堂,共同深入研讨盘锦大米保护工作。与会人员各抒己见,从不同角度为盘锦大米保护提出了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更好地开展品牌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
   (五)严格资质审查,规范用标行为。鉴于6月30日前原用标资质均即将到期,我市正在对地理标志专用用标企业重新备案申请情况进行极为严格的审查。通过这一举措,进一步规范用标行为,坚决杜绝不合规用标的现象发生,从而有效提升盘锦大米品牌在市场上的价值和公信力,维护品牌的良好形象。

 二、加大盘锦大米质量安全监管

(一)加大盘锦大米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目前,我市获得大米生产许可的企业165家。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米袋子”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对大米生产企业采取监督抽查、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紧盯大米生产重点环节,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生产资质,生产条件是否与许可一致;是否存在使用发霉变质、重金属超标、被污染等不合格大米原料的行为;是否对原粮进行检验合格后入库;是否留存购进票据或凭证;是否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进行,是否存在交叉污染风险;产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如实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是否对大米成品进行出厂检验。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对涉嫌违法的依法进行处理,提升大米质量安全水平,坚决守住食品质量安全底线,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二)加大经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将打击假冒伪劣盘锦大米作为食品经营环节日常监管的重点工作之一,持续组织对辖区内涉及盘锦大米经营商家的全面监督检查。一是严格把控进货查验。仔细查看经营者是否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是否认真检查盘锦大米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确保每一批次大米来源清晰、质量可靠。例如,要求经营者留存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大米的检验报告等资料,以证实大米的合法合规来源。二是规范索证索票行为。督促经营者务必索取并妥善保存能够证明盘锦大米来源和质量的各类票据,如进货发票、销售清单等。同时,要求其建立详细的进货台账,如实记录大米的名称、规格、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票据与台账信息一一对应,实现产品来源可追溯。三是加强贮存销售监管。检查盘锦大米的贮存条件,确保其在适宜的温度、湿度环境下存放,防止大米发霉、变质。在销售环节,查看大米的陈列展示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的情况。此外,还关注产品的标签标识,严格核查是否存在虚假标注产地、冒用盘锦大米品牌等违法行为。四是注重环境卫生检查。对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检查,要求保持店内整洁干净,无垃圾堆积、无异味。特别是大米储存区域,要做到通风良好、地面干燥,避免因环境问题影响大米品质。

三、持续提升盘锦大米品牌竞争力

(一)高标准引领盘锦大米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地理标志产品 盘锦大米》DB2111/T0019-2021地方标准,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水稻工厂化育秧技术规程》DB2111/T0009-2021、《水稻种植技术规范》DB2111/T0006-2021、《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规范》DB2111/T0007-2021、《水稻机械化收获技术规范》DB2111/T0010-2021、《水稻秸秆还田整地机械化作业技术规范》DB2111/T0008-2021、《盘锦大米加工技术规范》DB2111/T0003-2021、《盘锦粳稻保质储存技术规范DB2111/T0004-2021》7项技术规范,以上盘锦大米“1+7”系列标准,把质量安全贯穿大米种植、储存运输、加工技术、质量追溯等各方面全过程。

(二)持续提升盘锦大米品牌价值。从2015年开始,市市场监管局持续组织盘锦大米参加品牌价值评价,2015年,盘锦大米以品牌价值227.32亿元荣登全国大米品牌榜首,历经9年,盘锦大米品牌价值持续提升,2024年,盘锦大米以606.82亿元的品牌价值第六次蝉联辽宁省农业区域品牌榜首,盘锦大米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

(三)推进“辽宁优品”品牌建设。市市场监管局指导、推荐盘锦大米参与“辽宁优品”评定工作,通过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专业认证机构评审、对公司全方位、全流程对照标准进行了逐一考核,盘锦农发集团“红海滩1号”盘锦大米和鼎翔米业“粳冠”大米于2023年被授予“辽宁优品”,成为我省首批“辽宁优品”品牌。通过“辽宁优品”的实施,为相关企业开拓北京、沈阳中高端市场提供了优质平台,盘锦大米标识度和产品附加值不断提高,百姓认可度不断提升。

衷心感谢您对盘锦大米产业健康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市市场监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盘锦大米标准、质量、品牌建设,加大对盘锦大米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和地理标志产品品质监管,提升地理标志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品质和信誉意识。同时,发挥盘锦大米产业联盟作用,引导和督促用标大米生产加工企业依法生产加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让盘锦百姓真正获得实惠。

联 系 人:陈越

联系电话:13842750051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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