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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节日药品质量安全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行动

发布日期:2026-10-08浏览次数:0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用药安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结合零售药店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聚焦处方药销售、执业药师管理、药品经营管理三大重点领域,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牢药品质量安全底线。

一是严查处方药销售违规行为。重点针对零售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伪造、篡改、重复使用处方,先药后方等突出问题。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零售药店开展拉网式检查,逐一核对处方笺与销售记录的时间对应关系、处方品种与实际销售是否一致,重点检查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远程审方流程不规范、审方流于形式等问题。同步结合“护青”行动,严查向青少年违规销售精神类、镇痛类处方药等行为,重点排查校园周边药店,严防管制类药品流入青少年手中。

二是严管执业药师在岗履职。针对执业药师“挂证”、未按规定开展处方审核、用药指导、处方留存归档等问题,执法人员通过核查执业药师注册信息与社保缴纳信息的一致性、审方记录与销售情况的逻辑关系等方式,精准锁定问题线索。对查实存在“挂证”行为的,依法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对涉事药店依法核减经营范围等。

三是严控药品经营管理风险。 结合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假劣药品等行为,重点核查购进票据、计算机系统数据与实际库存“三一致”情况,阻断非法流通路径,严防假劣药品流入市场。结合“清网”行动,查处通过网络渠道非法购进、销售药品,仅开展线上销售、从门店以外地址发货,未开展全品种药品扫码上传追溯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线上巡查+线下检查”相结合,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同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