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58号 【办公电话】 0427-2269010 【办公时间】 8:30—11:30,13:30—17:3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盘锦市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7-29 浏览次数:141次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台,其中1台为检验样品,1台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方法

1

燃气系统气密性

GB 6932—2015

GB 6932—2015

2

燃烧工况—无风状态

火焰稳定性

GB 6932—2015

GB 6932—2015

3

燃烧噪声

GB 6932—2015

GB 6932—2015

4

熄火噪声

GB 6932—2015

GB 6932—2015

5

烟气中CO含量

GB 6932—2015

GB 6932—2015

6

安全装置

熄火保护装置

GB 6932—2015

GB 6932—2015

7

烟道堵塞安全装置(强制排气式)

GB 6932—2015

GB 6932—2015

8

风压过大安全装置(强制排气式)

GB 6932—2015

GB 6932—2015

9

防干烧安全装置

GB 6932—2015

GB 6932—2015

10

防止不完全燃烧安全装置(自然排气式)

GB 6932—2015

GB 6932—2015

11

热水性能

热水产率

GB 6932—2015

GB 6932—2015

12

热效率

GB 6932—2015

GB 6932—2015

13

电气部分(使用交流电源)—电气安全

接地措施

GB 6932—2015

GB 6932—2015

14

电气强度

GB 6932—2015

GB 6932—2015

注:除第3、4项外,其他检验项目针对标准中强制性条文要求。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6932—2015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64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1011319号-3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183号

联系电话:0427-2269010

foot_img_02.png